廣州南方學院(原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為2006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綜合性應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廣東省博士工作站設站單位、廣東省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案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依託單位、廣東省高等教育體制綜合改革試點院校、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
招生資訊
01
報名資格
1.須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2024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2024年學測數學科分為數學A、數學B,考生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A/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皆可報名。
02
招生計畫
1.臺灣籍學生可報讀我校所有專業。
2.招生專業:財務管理、審計學、經濟學、數字經濟、金融學、金融工程、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市場行銷、國際商務、物流管理、工商管理、旅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行政管理、公共關係學、會計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大數據管理與應用、數字媒體技術、漢語國際教育、英語、法語、日語、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網路與新媒體、音樂學、設計學類、護理學、健康服務與管理、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中藥制藥、中藥學等。
具體專業可查閱招生網站:http://zsb.nfu.edu.cn/
3.招生人數:我校2024年計畫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20人,實際招生計畫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招生專業情況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03
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
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及報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
3.系統報名不收取考生報考費。
04
審核須知
1.審核時間: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審核方式:我校負責審核考生提供的資訊,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在審核階段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05
錄取須知
1.錄取原則:學校根據申請人“學測”成績、綜合情況等進行審核評定(免面試),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將擬錄取名單報送上級部門審核,申請辦理錄取手續。
2.錄取安排:系統將於5月15日統一公佈擬錄取名單。考生須於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考生確認後,我校將發放錄取通知書。
3.徵集志願:如學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畫或新增招生計畫,將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
06
收費標準及獎學金制度
1.收費標準:被我校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大陸同專業學生相同。具體收費可在我校招生資訊網查詢。
2.臺灣地區學生在讀期間可申請教育部及廣州南方學院校內獎學金。
07
入學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註冊;
2.新生入校後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臺灣地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學生相關規定執行。
08
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後發現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考生,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09
畢業頒證種類
在學校允許的學習年限內修滿規定學分並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准予畢業並頒發廣州南方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廣州南方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10
諮詢及聯繫方式
廣州南方學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學校地址:廣州市從化區溫泉大道882號廣州南方學院(郵編:510970)
辦公電話:020-61787105、020-61787009、020-61787179
電子郵箱:gjhz@nfu.edu.cn
學校網站:www.nfu.edu.cn
招生網站:https://zsb.nfu.edu.cn/
注: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