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换生项目工作流程 | |||||
阶段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截止日期 | 注意事项 | 提交内容 |
1. 招生宣传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各教学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
4月底/10月底 | 由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负责: 1. 配合台方院校进行院内招生宣传工作; 2. 汇总、审核报名材料并确定带队老师,统一提交报名资料。 |
视合作院校的要求而定 |
2. 批件办理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5月底/10月底 | 由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负责收齐并初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切勿逾期提交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签注延误。 | 1. 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 第一套: a)院校报台办的请示件 原件正本 1份(模板见附件1) b) 台湾邀请函 原件正本 1份 c) 在台日程安排 原件正本 1份 (按周编排,课程安排精确描述) d) 台湾院校简介及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1份 (一页纸以内) e) 本地派出院校简介 复印件 1份 (模板见附件2) f) 合作协议 复印件 1份 g)《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盖院长章及公章 1份/人(模板见附件3、4,教师版和学生版各一) h)《赴台人员名单》 不盖公章 3份 (模板见附件5) i)1份/人,同时上传作为附件9 第二、三套提交复印件,免收g),h)两项内容 2. 电子版材料: 上述材料需打包提交电子版至international@mail.nfu.edu.cn,以备不时之需。 |
3. 选课审核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各教学系、 教务部 |
7月底/12月底 | 由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负责: 1.发布选课通知 2. 汇总并统一提交材料至合作院校,并将选课情况发教务部留底备份。 |
视合作院校的要求而定 |
4. 行前教育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7月底/12月底 |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负责与台办接洽,由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负责组织相关师生参与活动,签署相关协议。 | 学生出国(境)交流协议书 (签署完毕后由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留存)(模板见附件6) |
5. 赴台手续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台方高校 |
7月底/12月底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组织学生办理签注、购买机票及保险等事宜。 | 台方高校提供入台证,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供入台批件 |
6. 在台学习 | 带队老师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台方高校 |
/ | 带队老师负责了解学生动态,并组织活动采风,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 活动照片 |
7. 回校报到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各教学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
来年3月/来年9月 | 学生返校后,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组织各教学系收取《返校报到表》电子版,然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 《返校报到表》(电子版填写访学小结,并附照片)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存档,(模板见附件7) |
8. 学分互认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 | 各教学系 教务部 |
来年3月/来年9月 | 与台方高校合作的具体院/系在收取成绩单后,组织各教学系对《学分互认表》进行初步审核,收齐后提交至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 《学分互认表》(纸质版)交至教务部存档(模板见附件8) |
附件: